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发规【2018】431号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分为委托项目和一般项目,委托项目一般是根据需要,围绕教育改革重大问题,指定由单位承担的项目;一般项目是根据项目指南,由单位进行申请,经专家组进行评议后确定。河南省教育厅将根据委托和评议情况,遴选部分改革项目给予资助(对取得资助而未能如期形成改革成果的单位,省厅将取消单位第二年申报资格)。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单位为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各普通高等学校。申报项目应在项目指南(附件1)中选择,指南之外的项目申报原则上不予受理。
2、申报的改革项目须列入单位已确定的规划或年度重点工作要点、工作计划(不包括上级部门已明确要求完成的具体工作),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具有创新性、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3、申报的改革项目原则上应在一年内形成明确的改革成果,完成标志一般为以单位名义出台改革文件、印发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等。
4、我校限报3项。
三、材料报送
(1)项目单位的正式申请报告12份,并附《2018年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必要时可提供学校已经出台的相关文件等佐证材料。申请报告由项目申报人员负责撰写,内容中应分别对每个项目的实施依据或开展情况、实施范围、主要内容以及预期成果等进行简要说明,原则上每个项目的说明不超过1000字。
(2)《项目申报表》(附件3),每个项目纸质文本12份;
(3)以上两项材料的电子文本1份(科研处邮箱smxkyc2012@126.com)。
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6月11日上午11:00,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科研处
联系方式:马志强 2183538
科研处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