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教师〔2018〕1041号)要求,学校将组织河南省2019年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1.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含重大招标课题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性立项项目。
2.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 2 年(重大招标课题项目除外),一般项目和指导性立项项目研究期限为 1 年。
我院限额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2项;申报教师教育重大招标课题项目的课题不占用各高校申报限额(重大招标课题项目选题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一)人员要求
1.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主要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职前培养、新入职教育和职后的专业发展以及高等师范教育服务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领域开展研究。不在上述范围的项目将不予立项。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教师教育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其中,重点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同时,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要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并按要求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议会,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已承担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在规定周期内尚未结项者,原则上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5.高等院校实施“双导师制”中聘请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小学一线教师,可以作为课题主持人进行申报。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中小学一线教师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教研员、教育科研人员联合申报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
6.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含负责人),同时必须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员或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从事基础教育管理的人员参与,比例不少于 30%。
7.课题研究成果的形式为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等。
(二)课题要求
1.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主要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职前培养、新入职教育和职后的专业发展以及高等师范教育服务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领域开展研究。不在上述范围的项目将不予立项。
2.教师教育重大招标课题项目选题见附件 1,申报者可根据选题确定研究方向、组建研究团队、设计研究内容。项目中标后不得变更课题内容。申报教师教育重大招标课题项目的课题不占用各高校申报限额。
3.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除取消项目申请资格外,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4.课题研究强化实践的价值取向,着力解决实践问题,必须紧扣所研究的课题内容,有系统翔实的文献综述,有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重点突出,难点明确,创新点清晰,按时呈报研究成果,确保成果质量。
5.各高校在组织申报时,要严把质量关,规范申报材料,严格按照限额进行申报。要做好教师立项的前期指导工作,关注当前我省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聚焦教师教育课程改革, 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的取向。
三、申报方法及时间
2019年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校内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到2018年12月16日结束。全部申报材料均使用“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上报,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申报教师自行登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申请书》模板需在申报系统下载)。申请书所附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一并在系统内提交。
2.12月17日—18日学院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并按照分配限额择优向教育厅推荐。
以部门为单位统一申报并将立项申请书(需在申报系统下载)、汇总表纸质版一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smxkyc2012@126.com。
3.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系统 系统网址:http://jsjy.haedu.gov.cn/
技术支持电话:0371-56713633
联系人:马志强 电话:2183538。
科研处
2018年12月7日